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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7月31日

[轉貼]金管會:國華人壽違反保險法令 罰630萬元


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國華人壽作出三項處分,金管會于業務檢查時發現國華人壽違反保險法令,合計處罰新台幣630萬元。


金管會表示,國華人壽部分國外投資除未于檢查期間提供原始憑証外,亦未提示相關匯款資料以為佐証,違反保險法規定,處以450萬元罰鍰。其次,國華人壽截至2006年2月底的國外投資購置成本占其2005年度上半年度(經會計師核閱)保險業資金的20.3%,已超過主管機關核准的20%上限,處以90萬元罰鍰。此外,國華人壽投資不動產淡水鎮土地,于2003年4月14日購買後,未依其所訂的土地開發營運計畫進行,尚無開發動作,已逾二年未利用,且未敘明具體理由專案報核延長期限,處以90萬元罰鍰,以上共計處罰630萬元。金管會要求國華人壽加強內部控管,于一個月內提報內控改善計畫,並呼籲保險業應加強公司治理、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,以共同維護市場秩序。
(中央社記者李文忠台北2007年7月27日電)
金管會:國華人壽違反保險法令 罰630萬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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