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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2月11日

壞老闆!!快閃!!

我在工作上遭到的不公平待遇

如果你要去打工,又剛好你要去泡沫紅茶店打工,又剛好你是在台中;那你可能要小心,可能你會遇到一個沒有度量的老闆,不,是三個沒有度量的老闆。
我真的沒想到我會有寫這篇文章的一天。


在台中有一家知名連鎖泡沫紅茶店,在五權西路上,招牌有個愛心;我之前去那邊應徵正職人員,在工作進半年中所看到的不公平、非公理、無正義的種種情況,給你參考,如果你喜歡喝這家店的茶,那你也可以考慮一下去附近的店買。

1.該店規定非常不合理。
例1:你有去待過任何地方,在你一就職就要你填寫離職單的嗎??
原因是因為有員工無故離職,她們沒有離職單,不好處理。
問題來了,她們口口聲聲說對員工很好,那為什麼會有員工無故離職?
例2:遲到一分鐘扣50塊,超過30分鐘一分鐘扣100塊(累計一個月的喔)
還不能請假,事假一定要事先請,(你也知道,有些事情真的是不能事先請的)
根據我待過的工廠,一般都是可以補請假,是一兩個小時又不是一兩天。

2.該店規定除了不合理之外,還雙重標準。
套句柯董說的話:該店規定像月亮,初一十五不一樣。
例1:一樣是遲到,A員工扣薪資,B員工不扣薪資。
例2:一個月領一樣的薪水,一樣是店裡面的幹部,有人做的要死要活,有人可以偷閒閱報、洗 手作羹湯?一個無論粗重與否都在付出,一個可以隨時使喚壯丁援助。(我就是那個常被使喚的壯丁,因為他看我不爽,原因是我的能力強,所以連不該我做的也都叫我做。)
例3:所有的責任都要員工承擔,老闆都沒責任。
例4:一直要求員工要尊重老闆,可是自己卻不尊重員工;我們說好一天上8.5個小時要排班,他卻可以直接要求你做10個小時但固定時間。(我完全對上班時間都沒有意見,換來的是軟土深掘(得寸進尺))要你加班就加班,還不能說不行。(還有沒有人權阿)


4.上班時間就是要做到死,簡單說:壓榨。
例:一天上班8.5個小時除了吃飯時間,你就是要一直勞動才算及格,但是如果他看你不爽,那就都不會及格。阿他要是看你看的順眼,不管你做什麼,通通都會是過眼雲煙。

5.這是一家公器私用的店
例:用口口聲聲說的加盟店店面,賣台東釋迦,釋迦是副店長父親的,但是員工在店內手機沒 電要充電不行。親主派的主管可以用店內的電話去訂私人的生日禮物。

以上簡單舉例,如果你還覺得你可以在該店待的長久,那我也不反對。
更詳細的內容『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,使公義如江河滔滔。──阿摩司書(我在飲料店的日子)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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